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资料下载 | 招聘信息

首页 > 新闻中心 > 企业动态

 

财政部调研座谈政府采购制度
时间:2018-07-14 09:39   作者:admin   人气: 

 

日前,驻财政部监察局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在江苏省镇江市联合举办“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座谈会。会议前,就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江苏省无锡市进行专题调研。

  “我们开展的这次调研年初就已纳入了财政部反腐倡廉建设全年工作计划。”驻财政部监察局监察专员兼副局长秘京平说,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既是深化财税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财政部门牵头的深化治理腐败的工作任务之一,财政部党组印发的《关于推进财政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任务的实施意见》中也明确提出要“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和监管机制”。 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对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财政惩防体系都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引领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三驾马车”之一,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历史背景下应运而生,从1996年开始试点到1998年全面启动,特别是2003年政府采购法开始实施的10年来,政府采购制度步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沿着扩面增量和规范管理的主线稳步推进,走出了一条从无到有、从点到面、从小到大,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之路。

  与会代表充分肯定了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在反腐倡廉领域发挥的作用。采购实施范围从货物类采购向工程类、服务类采购扩展,从传统的通用类货物服务向专业新型货物服务扩展,从满足机关单位办公需要向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扩展。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以部门规章为依托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框架,涵盖了体制机制、执行操作、基础管理及监督处罚等各个方面的内容。政府采购政策成效不断显现。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与会代表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执行不到位;采购预算编制执行不到位;采购效率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价格虚高问题;政府采购领域中腐败案件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政府采购信息披露不充分,监督力薄弱;相关制度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相关人员业务素质和廉政风险意识有待提高等等。

  最后,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在会上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政府采购工作的重心和重点是:建机制、优程序、抓监管、促公开。她说,制度改革与监管创新应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健全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王瑛说,从现阶段看,既要着力完善公平交易核心机制,又要探索建立采购结果评价制度。从长远看,我国应借鉴WTO《政府采购协议》和国际经验,制定包括需求管理、程序管理、合同与履约管理、绩效审计评价等内容完整的政府采购法,使政府采购制度真正成为部门支出管理制度和政府重要的公共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管体制。在坚持“管采分离”体制的同时,必须遵循“放管结合”的原则,优化程序与强化监管并重,把监管重点从程序控制转向监督检查,从事前审批审核转向事后监督,不断提升监管效果。三是着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的新要求;重点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结果和结果评价的信息公开;努力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范围扩大到采购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及履约情况等方面,逐步实现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

  本次座谈会邀请了河北、辽宁等10个省(市)财政厅(局)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和负责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参加,兼顾了东、中、西等不同地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上一篇:财政部:PPP项目依照政府采购法执行
  下一篇:财政部要求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活动
打印】 【关闭】【回到顶部